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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异地搬迁圆农民“进城梦”

   丽水市地处浙西南,市域面积1.73万平方公里,下辖莲都区、龙泉市和青田、云和、庆元、缙云、遂昌、松阳、景宁等7个县,行政村总数2725个,自然村15000多个,素有“中国生态第一市”等美誉。

  丽水扶贫改革对全国具有借鉴意义

  对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为何选择丽水市作为扶贫改革试验区,浙江省丽水市扶贫办改革指导处副处长楼碧田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主要基于以下三个因素:一是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的背景下,以农民异地搬迁为主要举措的丽水市扶贫工作得到了国务院扶贫办的关注和肯定,丽水市扶贫办获得了“2001—2010年全国扶贫开发先进集体”称号,云和“小县大城”发展案例获得了2012年中国十大社会管理创新奖并得到了中央主要领导的批示和肯定。二是在实践过程中,丽水扶贫开发特别是搬迁扶贫进程中遇到了一些体制机制的瓶颈制约,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想办法创新突破。三是丽水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相当,开展在工业化、城市化加快推进背景下的扶贫改革试验,不仅对东部地区走出一条以推进人口集聚为主线的扶贫开发新路子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对全国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具有借鉴意义。

  楼碧田告诉记者,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批复意见,丽水市的扶贫改革共有“三大目标任务”:一是搬迁扶贫、产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大体制创新试验取得显著突破;二是扶贫开发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村现代化良性互动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三是农民异地搬迁过程中的住房安置、就业增收、融入城市等环节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破除,农民持续普遍较快增收、小康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因此,丽水市扶贫改革试验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促进农村人口集聚这条主线,通过改革创新,基本解决或清除“转移农民—减少农民—转化为市民”过程中的体制机制性束缚。

  异地搬迁是山区加快发展现实需要

  “对于丽水来说,扶贫开发必须面对‘九山半水半分田’这样一个现实。”据楼碧田介绍,丽水是个山区市,全市大部分农民和低收入农户主要集中于高山远山、库区以及地质灾害较多的地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生产生活条件较差、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实施异地搬迁,引导农民“走出大山”奔小康,符合他们改善环境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

  楼碧田告诉记者,据2006年相关调查数据,丽水有10户以下的小规模自然村2725个,占全市自然村总数的18.17%,平均每个自然村仅5.6户。实施异地搬迁,引导农民“集聚发展”,是提高公共设施利用率和共享率的重要举措。

  “此外,生活在高山远山地区的农民,一直传承着‘靠山吃山’的生活方式,对生态和资源的保护造成较大的压力。同时,还有一部分农民面临着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只有‘异地搬迁’,摆脱现状,才能实现‘生态保护与生存安全’的双赢。”楼碧田说。

  以本报记者重点采访的云和县为例。云和是一个山区小县,县域总面积984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121万亩,耕地7.3万亩,水域5万余亩,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全县11.2万人口中,除县城外,大多数分散居住在全县168个行政村中。2001年,云和开始探索实施“小县大城”发展战略,推动农村人口向县城集聚。截止到记者采访时,该县已建成异地搬迁安置小区(点)48个,累计实现农民异地搬迁9878户、34480人。目前,该县74%的人口、92.5%的学生、95%的企业集中在县城居住、就学和发展,实现了众多农民祖祖辈辈梦寐以求的“进城梦”。

  来自丽水市扶贫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显示,2000年—2015年期间,丽水共投入资金117亿元,建成安置小区(点)223个,累计搬迁农民9.8万户、34.5万人。其中,“十二五”期间,投入58.7亿元,实现农民异地搬迁3.2万户、10.3万人,整村搬迁752个。

  在丽水市扶贫办看来,实施山区农民异地搬迁,一是加快了城镇化进程。一大批山区农民搬迁至基础设施较好、产业相对发达的中心村、中心镇和县城,促进了农村人口集聚和城镇化发展,全市城镇化率从2000年的33.1%提高到2015年的56.4%。二是促进了农民增收。从2014年7月份该市对龙泉市、庆元县和景宁县异地搬迁农民收入的抽查情况来看,搬迁后比搬迁前户均收入增加1.65万元,人均增加3587元。三是加强了生态保护。通过异地搬迁,有效缓解了原居住地的人口与生态资源之间的矛盾,促进了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推动了生态屏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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