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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农民收入增幅全省“七连冠”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丽水调查队获悉:2015年全市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0元,同比增长10%,增幅连续七年位居全省首位,七年年均名义增长13.7%。

  “过去一年,全市经济在上半年触底后缓慢回升,为农民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国家统计局丽水调查队相关专业人员表示,除了增长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区域发展更显协调。2015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快于城镇居民收入1.9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个百分点。

  从四大收入构成来看,工资性收入仍是丽水市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2015年,全市农民工资性收入7682元,同比增长12.4%,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1.2%。此外,经营净收入4941元,增幅6.9%;财产净收入445元,增幅12.3%;转移净收入1932元,增幅8.2%。

  农民收入增长快的背后,有着各项农村改革的身影。截至去年12月末,全市“三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82.76亿元,其中林权抵押贷款余额48.4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1.0%和12.6%。全市涉农贷款余额817.67亿元,同比增长8.7%,高出全部贷款增速2.8%,其中农户贷款同比增长26%。

  一系列力度大、举措实、含金量高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过去一年,丽水市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农村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意见,对农村电子商务、生态农业、农家乐等进行补助和奖励。这一年的全市财政民生支出达211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5.5%,增长18.5%。其中,全市“三农”投入126.77亿元,同比增长25.9%,“三农”公共财政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45.4%。

  通过大力推进生态富民产业,不断提升绿水青山的含金量。这一年,丽水市在转型提升农民增收“老三宝”(种植业、养殖业、外出务工)的基础上,加快发展“新三宝”(农村电子商务业、农家乐民宿、来料加工)。1700万人次游客涌进丽水,实现营业总收入16.58亿元;全市共创建中国淘宝村15个,实现农村电子商务销售额60.61亿元,其中农产品网上销售额23.41亿元;覆盖173个乡镇、2297个行政村,从业人员20.05万人的来料加工产业,发放加工费达17.45亿元,人均增收8400多元。

  过去一年,丽水市以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试点为主要载体,围绕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分类施策、精准扶贫”,推进各类资源优先向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倾斜。全市共消除4600元以下农户5.5万户10.9万人;实现农民异地搬迁18281人;全年培训农民7.42万人,其中农村实用人才1.5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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