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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劳动仲裁工作连续七年荣获全省先进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表彰授予丽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全省优秀单位称号。这是丽水市劳动仲裁连续第七年荣获全省先进集体荣誉。2016年度,丽水仲裁在市人力社保局和仲裁委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秉持服务创新理念,敢于先试先行,在全省仲裁机构中率先开展了多个亮点工作,并且圆满完成省市各项考核任务。

  一是派出庭建设快速推进,全市仲裁机构在重点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建立了派出庭,方便农民工就地解决劳动争议,并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沟通协调,促进调裁工作紧密衔接。二是试点全市仲裁巡回庭制度,各仲裁机构对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或难以处理的案件进行报送,由市仲裁委在全市仲裁机构中选派专职仲裁员合议审理,实现地域回避和人情回避,充分体现仲裁办案公正。全市巡回庭共处理案件67件,涉案金额480余万。三是设立了规范化仲裁服务窗口,按照人社部和人社厅要求,建立了一站式的仲裁窗口,在2014-2016年度人社系统服务窗口评选中荣获了全国优质服务窗口称号。

  本年度,全市劳动仲裁机构共处理案件3405件,涉案金额7768.18万元,结案3340件,结案率98.1%,调解2747件,调解率82.2%。其中市本级受理1247件,涉及1247人,涉案金额1583.3万元,结案1166件,结案率93.5%。调解819件,调解率70.24%。

  同获2016年度全省优秀单位的还有莲都、缙云、遂昌三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市本级季建荣、陶侃,松阳李万君,云和朱美云,庆元王婷五位同志获优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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