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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云和运管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使用翻新轮胎”专项整治行动

   日前,丽水市云和县运管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向全县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发出了《关于严禁使用翻新轮胎的通知》,以避免发生因爆胎等原因引起的各类交通事故。

  根据GB7258-2012《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9.1.1.2之规定:营运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的所有车轮不得使用翻新轮胎;其他机动车的转向轮不得使用翻新轮胎,如使用翻新的轮胎,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8月下旬,云和县运管局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上路检查,对拒不执行以上规定的相关车辆及驾驶人将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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