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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开通首个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金系统

  “有了这个新系统,以后再也不用每个月跑法院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了,我一定争取早日将欠款履行完毕。”日前,在龙泉市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叶某拿到新的社保卡后表示。

  叶某因无法按期归还借款被告上法庭,成为了被执行人。由于无力一次性偿还借款,他的退休工资卡被冻结,以每月退休工资分期偿还。为保障叶某的日常基本生活,法院给叶某每月保留了1500元的生活费,但需要本人每月定期到法院办理领取手续。每月往返法院,给叶某造成了诸多不便。

  3月29日上午,龙泉法院联合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泉农商银行,开通了丽水首个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金系统,帮助叶某在内的5名被执行人办理了转卡手续。今后,叶某等人无需来法院办理扣缴工资款、领取生活保障金的手续,便可以每月按期从自己社保卡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据悉,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金系统让被执行人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下,无须到法院办理手续,每月可自行提取最低生活保障金,避免反复奔波,减少诸多麻烦。(记者 俞文斌 通讯员 邓春花 丁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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