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

首页>地方频道>丽水>要闻

让节水成为习惯!《丽水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来了!

  一、宣传活动

  到2022年,重点领域节水取得成效,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产业初具规模,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

  其中,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42%和51%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镇居民年人均生活用水量控制在55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4以上,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64亿立方米以内。

  到2025年,节水政策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市场机制基本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用水效率指标持续向好,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风尚。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50%和55%以上,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8.53亿立方米以内。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全市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南方丰水地区先进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二、实施“八大任务”

  1、总量强度双控

  强化指标刚性约束。健全市、县(市、区)二级区域用水总量、强度控制指标体系;科学制定各县(市、区)年度用水计划,落实年度用水控制目标管理;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到2022年,全部县(市、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推进流域水量分配。制定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到2022年,完成松阴溪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实施生态流量管控。

  2、用水全程管控

  实施用水全过程管理。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节水评价机制,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各地要严格管控跨区域、跨流域引调水规模,严格新增高耗水取水审批。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

  推进区域水资源论证。到2022年,区域水资源论证完成率达到100%以上。

  3、农业节水增效

  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到2022年,全市水肥一体化面积保持在3万亩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11万亩以上,建成节水型灌区20个。

  发展节水畜牧业渔业。开展5家以上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与建设;推进渔业健康养殖,减少养殖用水和尾水排放。到2022年,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节水设施设备安装率达到100%。

  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实行计量收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到2022年,全市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保持在95%以上,落实好水费收缴制度。

  4、工业节水减排

  实施工业节水改造。到2022年,高耗水工业企业水效达标率达到90%以上。

  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支持企业开展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发改部门在新建工业园区规划布局时,要统筹供排水和循环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

  5、城镇节水降损

  建设节水型城市。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用水消费各环节;将非常规水纳入城市供排水规划进行统一配置;各地要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到2022年,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控制供水管网漏损。制定和实施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建设方案;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到2022年,新(改)建供水管网160公里以上,市本级和90%以上的县级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到2022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全部市级机关、60%以上的市级事业单位和县(市、区)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

  6、非常规水利用

  加强非常规水利用。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2022年,全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6%以上。

  7、节水标杆引领

  打造节水标杆,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聚焦聚力重点用水领域,分级建立重点用水户名录,打造一批节水标杆工程;推进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到2022年,打造5个节水标杆酒店、5个节水标杆校园、20个省级节水型小区、20个节水标杆小区、6家节水标杆企业、完成300个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建成9个节水宣传教育基地。

  推行水效领跑者引领。开展水效领跑者建设工作。到2022年,全市遴选出1家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2个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

  8、节水技术推广

  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和装备。加大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及装备的推广应用。

  三、完善“八项机制”

  全面深化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差别化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

  推动水资源税费改革。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省级部门工作部署,执行落实水资源税费改革,发挥促进水资源节约的调节作用。

  健全节水奖励机制。研究集成促进节水的政策措施,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对再生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节水技改等节水项目的支持作用。

  探索水资源资产价值转化。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努力探索水资源资产价值实现途径,积极探索用水等各类产权交易,加快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拓展节水融资模式。鼓励金融资本进入节水领域,依法合规支持节水工程建设及非常规水利用等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工作,到2022年,完成1个合同节水试点项目。

  落实水效标识制度。贯彻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检查抽查力度,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的产品。加强水效标识制度的宣传,积极引导用水户选择高效节水产品。

  完善定额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节水标准,参照省级用水定额体系,逐步建立节水标准执行情况跟踪、评估和监督机制。以《浙江省用(取)水定额》作为核定用水的重要依据,严格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生活服务业的用水定额管理。

  健全用水监测统计制度。加强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用水计量覆盖率,对各行业重点用水户实行动态监测,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制度。依托省级节水数字化平台,加强数据收集、共享和应用。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节水工作领导,统筹推动全市节水工作;

  ●保障资金投入。加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对节水行动方案实施的支持力度;

  ●强化监督考核,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节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五水共治”考核,并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纳入县(市、区)综合考核;

  ●增强节水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增强全民节水意识。

  五、解读机关

  本《实施方案》由丽水市水利局负责解读。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11753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