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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部署“公筷公勺”推进行动

  原标题:我市部署“公筷公勺”推进行动

  5月22日上午,丽水市召开“公筷公勺”推进行动部署会。会议明确,今年6月15日前,市本级、莲都区、开发区所有餐饮单位“公筷公勺”配备率、使用率力争达100%,10月底前实现全市相关餐饮单位“公筷公勺”配备率达100%、使用率达70%以上。

  餐桌举止非小事,一筷一勺见文明。前一阶段,丽水市各文明创建单位通力合作,多渠道、多形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公筷公勺”,创作了一批宣传视频、谋划了一批主题实践活动,形成了良好推进“公筷公勺”使用的工作氛围。

  就下一步工作,会议指出,要提高认识、强化担当。推进“公筷公勺”行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讲话精神,践行“重要窗口”使命的政治担当,也是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摒弃餐饮陋习、强化公共卫生意识的现实需要,也是丽水市经常化创建文明城市,迎接国测、省测的必然要求。

  会议要求,要加快推进、确保成效。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同频共振,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齐头并进,静态宣传与动态宣传双向发力,广泛开展“公筷公勺”文明好习惯公益宣传;持续推进主题实践,开展“推行‘公筷公勺’ 共建文明餐桌”进社区、进乡村、进酒店、进食堂、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机关、进家庭“九进”活动,不断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强化机制、规范推行。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公共场所“公筷公勺”使用和管理规范》要求,引导全市各相关餐饮单位推行使用“公筷公勺”;实施联席机制,各创建单位明确各自职责、创新工作招数、做好融合文章;运用考核手段,将推进“公筷公勺”行动纳入系列文明测评体系、各地村规民约和相关餐饮单位星级评定内容中,为推进“公筷公勺”行动塑造良好考评导向。

  会上,丽水市教育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妇联、莲都区创建办、开发区创建办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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