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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就医有关事项的通告》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切实保障市民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月26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就疫情防控期间丽水市就医相关事项作出规定。

  通告建议,患者就医先进行网上预约挂号,预约患者优先就诊。同时,通告还规定,所有进入医院人员须出示健康码、戴口罩、测体温,配合工作人员完成预检分诊、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患者需按时候诊,候诊时保持间距,并遵守“一人一诊室”。另外,所有发热门诊患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门诊手术患者要进行肺部CT检查。

  同时,患者如果需要住院,需持有“健康码”绿码,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外科手术患者原则上应加做肺部 CT 检查(近14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结果有效)。所有病区严格执行24小时门禁管理,谢绝探视,提倡视频探视、手机探视。而且,患者住院期间一律不得请假外出。

  通告明确,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允许陪护,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可允许1 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期间陪护人员原则上不出医院。同时,陪护人员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报告,由病区发放陪护证,陪护证须注明陪护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专人专用。陪护人员凭陪护证和有效证件方可进出病区并配合进行登记,每天还需配合测量1次体温及登记,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医务人员报告。并且,陪护人员不允许聚集聊天或到其他病房串访。

  通讯员 陈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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